昨日下午2時許,市民於女士到電信南路一營業廳買手機,將車停在路邊劃定的停車位內,不想,取車時卻發現新買的福特汽車的輪胎上被上了一把鎖。十幾米外,一家茶樓的老闆稱這裡是他們的停車區域,不對外停車。隨即雙方起了衝突,於女士撥打了110後,在巡警的協調下,她向茶樓方交了10元停車費,才得以離開。
  昨日下午,成都商報記者在現場看到,該路段共劃定了5個停車位,雖在人行道上,但避開了盲道,一旁放置了幾個錐形桶,上寫:“××茶樓專用車位。”(上圖)
  “這是我們的停車位,不對外停車”,昨日下午,成都商報記者聯繫到該茶樓的老闆,他稱,為這5個停車位,自己每月繳納1000元的費用,只對自家的顧客使用。
  “只要有空位,就可以停車”,對此,成都市交管局相關人員稱,既然是公共臨時停車點,商家就無權拒絕非顧客的市民停車,同時,也不得收取任何費用。如果商家拒絕對外停車或收取費用,市民可向交管部門投訴,一旦查實,將對相應商家進行教育、整改,甚至取消停車位的嚴肅處理。
  成都商報記者 張漫 攝影記者 王勤  (原標題:停在“茶樓專用車位”取車發現輪胎被鎖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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